六盘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发布时间: 2016-03-22 00:00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履行工业化、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职责;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研究并协调推进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相关问题;拟定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组织实施国家及省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2.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调控工业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有关问题;承担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统计分析、预测监测的工作;承担煤、电、油、运、气调度和协调保障工作;参与交通综合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工业应急管理有关工作,综合协调应急状态下重要工业品的供应保障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参与产业损害调查工作。

  3.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全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内的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审核工作;承担工业、信息化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减免税初审工作。

  4.参与全市工业和信息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和评优工作;提出市级财政技术创新资金扶持意见;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的技术进步;推进产学研结合,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工作。

  5.负责工业、信息化行业管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工作;组织拟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工业园区建设,负责工业园区规划布局;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

  6.拟定企业改革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企业改革工作;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工作;推动企业上市工作。

  7.负责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指导、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管理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扶持发展资金。

  8.贯彻实施节约能源和促进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拟定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清洁生产的促进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及节能监察执法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源综合利用及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改造项目、示范工程和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提出市级财政用于工业、信息化节能专项资金扶持意见;协调散装水泥生产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

  9.拟定信息化发展规划,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相关问题;促进通信、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信息化发展、电子商务推广和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拟定市级财政信息化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0.指导协调通信业发展;负责市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指导相关部门拟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牵头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监督管理全市网络和信息服务市场;联系并协调在市电信运营企业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党政专用通信网的建设工作。

  11.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人民政府所授权的企业,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人民政府向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外派董事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特区、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2.承担组织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职责,参与拟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根据授权,对监管企业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考核、任免并按照经营业绩进行奖惩;拟定和完善业绩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

  13.指导工业、通信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民爆器材行业及生产、销售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承担网络安全及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职责;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六盘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六盘水市信息化推进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六盘水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六盘水市工业和信息化节能监察支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总编制人数82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34人。在职实有人数66人,其中:行政实有37人、事业实有29人。无工作遗孀13人。离退休人员87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835.4万元,支出预算总额1835.4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总额1835.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725.4万元,占比9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0万元,占比6%。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额1835.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25.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10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基本支出1643.4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597.53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5.94万元。项目支出191.92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92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7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110万元。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三公”经费预算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1.24万元,公务接待费8.2万元。我市对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无法细分到部门,因此无法确定预算金额。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一)水泥厂离休人员工资补助等支出7.93万元;

  (二)安全生产工作经费2万元;

  (三)经济运行会议费2万元;

  (四)信息网络推进工作经费2万元;

  (五)《六盘水工业经济》杂志编辑费支出12万元;

  (六)国有企业脱钩等管理和经贸洽谈会工作经费23万元;

  (七)门户网站建设运行费2万元;

  (八)市工业经济“百千万工程”联席会议和产业园区推进办工作经费13万元;

  (九)节能减排工作经费支出3万元;

  四、部门预算表

  详见: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