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发电[2019]1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19]32号)等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我局按照新《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相关事项。(1)公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项,发布政策解读文章7篇,其中我局负责解读4篇。(2)在门户网站发布机构概况,公开相关信息。(3)在门户网站发布《六盘水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17-2020年)》和《六盘水市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等产业政策。(4)发布工业经济、园区建设、水泥企业等生产经济指标统计信息;(5)发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2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公开。(6)发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19项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公开。(7)主动公开我局2019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及2018年度部门决算信息。(8)我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均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9年我局组织实施三项,一是凉都云数据资源池项目,金额6888万元;二是六盘水智慧城市顶层规划编制合同书项目,金额48.9万元;三是2019年六盘水工业产品产销对接会场馆搭建工程项目,金额28.5万元,合计6965.4万元。(10)关于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2019年我局对工业技改项目无备案项目,指导县区做好项目备案工作。(11)关于此项内容公开,我局在扶贫领域主要涉及通信网络助力脱贫攻坚。2019年度我局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并主动公开有关信息。(12)2019年度我局制定了《六盘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与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六盘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积极开展应急演练,组织全市各民爆企业开展消防、反恐应急演练7次。(13)2019年我市共开展民爆物品安全检查54次,查处一般性安全隐患87条,目前已经整改完毕。(14)2019年度我局未招考公务员,单位人事任职信息及时进行公示公开。(15)其它按规定公开的信息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公开。
我局不涉及新《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在门户网站开通网上依申请公开系统,公开了传真、信函、网络、现场受理等申请公开渠道,明确专人收集各类渠道的网民留言及网上投诉咨询事宜,并及时回复办理。同时按照要求收集整理相关文书资料,增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性,按时上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19年度我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提出申诉的案例。
我局认真做好“书记市长-群众直通交流平台”投诉咨询事宜,并及时回复办理。2019年办理投诉咨询事项10项,其中办理市长信箱交办8件,部门信箱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兼职人员负责对内的组织协调、对外的政务信息公开和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六盘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完善了《市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市工信局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市工信局政策解读制度》、《市工信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等13个工作制度,同时及时编制公布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
我局在办公室设立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同时还可通过单位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和载体查阅信息。2019我局对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进行规范整合,加强单位门户网站建设,适时更新内容,使应公开信息及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及时回复投诉咨询平台的各项内容,对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复函在网站予以公开。同时加强政务微博及政务微信建设,提高信息发布时效,扩大信息发布面,另外我局在办公楼显著位置建立政务公开栏。
(五)监督保障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专职工作人员,由局办公室安排兼职人员负责,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本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未发生任何费用。2019年度共计召开4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安排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单位以会代训方式组织业务培训4次,培训我局工作人员60人次,有2人次参加市电子政务办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0 |
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 |
2 |
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2 |
-3 |
19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6965.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及依申请公开等方面还需加大力度;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还需完善,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文书档案等资料不够规范;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多为工作动态信息,对热点回应、政策解读等贴近群众需求的信息较少。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步将在以下几方面加强改进: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审定、更新和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为民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
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办好单位门户网站,进一步加强政务微博及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建设,充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
加强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从人、财、物方面加强配备,以保证更好的完成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