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4]59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委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业、信息化、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城镇集体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行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全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城镇集体经济统计分析、预测监测的责任;承担煤、电、油、运调度和协调保障工作;参与协调交通综合运输,负责铁路运输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综合协调应急状态下重要工业品的供应保障工作;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生产、销售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参与产业损害调查工作。
3.提出优化产业布局、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拟定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
4.提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城镇集体经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和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全市技术改造管理和资金安排工作;负责管理国家、省、市财政下拨的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资金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行业;负责部门预算内的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审核工作,承担工业、信息化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国家产业政策鼓励行业企业的减免税审核及初审申报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项目机电设备招标工作。
5.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的技术进步,推进产学研结合,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工作。
6.负责工业、信息化行业管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工作;引导和规范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和推进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和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组织拟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负责盐业行业和药品储备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烟草专卖管理工作。
7.拟定企业改革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企业改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工作;帮助并指导拟上市企业做好相关协调工作;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工业、信息化领域行业协会工作。
8.拟定并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清洁生产的促进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及节能监察执法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相关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及认定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行业节能改造项目、示范工程和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拟定市级财政用于工业、信息化节能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散装水泥生产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
9.统筹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信息化发展和电子商务推广及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共享。
10.指导协调通信业发展;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指导相关部门拟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牵头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监督管理全市网络和信息服务市场,联系并协调在市通信运营企业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党政专用通信工作。
11.承担网络安全及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职责;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12.拟定全市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监测分析工业园区运行态势,协调解决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指导、协调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指导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发展评价及考核等工作。
13.负责全市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的日常管理工作;编制市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年度使用预算;监督、检查全市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情况;协调解决全市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在征集、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承担市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开展工业和信息化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区域化合作、国际化经营;承担中央、省驻市企业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15.负责指导和规范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并提供服务;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城镇集体经济的维权投诉工作,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16.拟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的人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7.承办市人民政府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六盘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六盘水市信息化推进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六盘水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六盘水市工业和信息化节能监察支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人员情况:2014年在职职工人数为76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45人,事业在职人员31人);离休人员5人,退休人员77人(其中:行政退休人员61人,事业退休人员16人)。
二、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2014年度财政预算拨款收入5349.44万元;其他收入是11.63万元。
(二)支出:2014年度财政预算拨款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2.4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0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181.92万元;
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955.56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309.03万元;
6.其他支出2280.36万元;
7.农林水支出300万元。
三、关于“三公经费”的说明
2014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结算支出为25.12万元,用于财政购买的公务用车的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洗车费等,主要用于业务开展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
2014年“公务接待费”结算支出7.8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014年“出国费”我单位无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