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废止《六盘水市工业倍增行动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23 14:11   字体:[]

六盘水工信通〔2024〕12号

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各市(特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六盘水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为进一步加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规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本部门牵头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对主要内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违反公平竞争政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第34次党组会研究,决定废止《六盘水市工业倍增行动激励办法(试行)》。

附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doc

202412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