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经济和信息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单位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若干政策的意见>、<贵州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黔府发〔2014〕5号)及市人民政府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要求,切实推进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我委编制完成《六盘水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并上报市政府审定后,现已获得了市政府的批准。
现根据方案,为尽快实施《六盘水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我委公开遴选《六盘水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单位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规划委托单位
六盘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规划申请单位。
省内外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行业协会、有关部门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
(三)课题名称
《六盘水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
二、遴选方式
1. 申请单位根据自身研究领域、方向及优势选择规划,认真研究提出规划研究方案并如实填写《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申请书》,于2015年11月5日之前报送六盘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科。
2. 六盘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各申请单位提交的规划编制方案等进行评选,择优确定规划承担单位,并对选定单位的规划大纲提出修改完善意见,于2015年11月12日前发送至规划承担单位。
三、具体要求
(一)申报条件
1. 规划申请单位应具有相关领域研究优势,对规划编制组织和管理具有较强能力,须精心组建规划编制组,并对规划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2. 规划组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此条件的,须在同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团队或相应的研究成果),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规划组组成人员的专业结构应合理,符合规划研究需要。
3. 规划组负责人必须是该规划实施全过程的具体组织者和指导者,在规划研究过程中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须参加规划研究中期成果评估和最终成果评审,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规划负责人。
4. 本次公开遴选必须以规划组的形式,并经规划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方可申请。不接受个人申请。
5. 规划组承担规划研究,应按要求提交完整的规划研究成果,该成果版权归六盘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公开发表或出版。
(二)研究进度
1. 规划承担单位于2015年11月18日前完成规划研究大纲修改,经六盘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审查后,与六盘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签订规划编制合同。
2. 规划承担单位根据规划编制大纲及时开展编制工作,于2015年12月15日前,形成规划初稿提交六盘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六盘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将组织专家对规划初稿进行评议并提出意见。
3. 规划承担单位在规划初稿成果基础上继续深化研究,于2015年12月25日前,提交研究成果,六盘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并出具书面评审意见。规划承担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于2015年12月31日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六盘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向规划承担单位出具规划评审报告书。
4. 规划研究期间,六盘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将对规划研究跟踪协调,及时掌握规划研究的进展情况。
(三)研究重点
重点围绕关系六盘水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的方向及重大问题开展研究, 面向六盘水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需求, 找出适合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方向,找到数据产业发展的突破口,充分发挥平台开放的优势,快速形成产业链。
以大数据应用作为产业发展的战略引领,坚持“应用驱动、创新引领,政府引导、企业主体,聚焦高端、确保安全”的基本要求,通过改革、开放、创新,挖掘数据资源价值,集聚大数据技术成果,形成大数据企业集群,形成数据真正的“聚通用”态势。
分析国际、国内、区域发展环境条件变化及对六盘水市的影响,研究提出大数据时期有关领域发展的基本思路及对策建议等。最终研究成果分析到2020年,现状数据以2015最新数据年为基础。
(四)研究经费
根据规划研究具体情况,六盘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将按照合同拨付规划研究经费。
联 系 人:邓海涛 侯静 迟毅
联系电话:0858-8269349 0858-8231191(传真)
电子邮箱:lpsjxwdt@163.com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