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赴我市开展钢铁、焦化行业企业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工业节能监察办法》精神,推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11月28日-29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赴我市首钢水钢(集团)公司等3家企业开展钢铁、焦化行业工业节能监察。市、区工信部门全程参与监察工作。
节能监察企业为我市首钢水钢(集团)公司、首钢水钢焦化厂、天能焦化公司。节能监察执法人员按照工作程序宣读监察通知书并出示执法证件,听取企业节能降碳工作情况汇报,对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监察,走进生产车间实地查看新机电设备到货和落后电机更新情况。同时,市、区工信部门对企业履行安全、环保主体责任,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情况等提出了工作要求。
此次工业节能监察增强了企业节能降碳意识,促进了企业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助力我市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