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区人民政府:
水城区人民政府发来的《水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审批水城化工园区产业规划(2023—2035年)的函》收悉,根据《贵州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黔工信〔2023〕15号)及市人民政府工作安排,2023年9月11日,我局牵头组织市直各相关部门进行评审,水城经济开发区根据评审意见于2023年9月15日修改完善,经市直各相关单位复核后,一致同意原则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水城化工园区产业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产规”)。
二、你单位要按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产规》实施 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对《产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评估, 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顺利完成《产规》各项既定目标。
三、经评估或其他原因需对《产规》进行修订的,要及时提
出修订方案,按程序进行调整和修订。
2023年9月19日